看到新闻已经是第四宗了。就在停车场上被掠走。一,匪徒是因为钱财而要你身上所有的值钱的东西。二,匪徒色心大起因为看见你的美貌而要在你身上找到一些快活。
短短两个星期,很惊讶看见头版的白沙罗购物广场停车场被匪徒持刀强行推入车内掠走,幸运的是成功打开车门逃生。接下来,很可怜看见头版特殊教育女教师也因为被强硬拖拉出车,就是为了要抢车,结果造成伤者到现在还没度过危险期。在今天,很“平常心”看见停车场再次掠走案件,这回报章不再是在头版了,而是刊登在第二版了。那代表了什么?我们对这些都有了一种心态?“哎呀,见怪不怪了,这些是家常便饭了。”难道我们就应该这样下去吗?
何来这种道理?我们难道不是再打击罪犯吗?但嫌犯是有了,可惜嫌犯还逍遥法外,可能下一个就是轮到你了。报章也没有大事展露嫌犯的真面孔,怕的是触犯什么法令的,又为了保护“嫌犯”的清白之类的说法,那我们身为读者的,到最后只能提心吊胆的每天注意身旁的环境,不可以再单独一个人行使,也不知道到底谁是真凶,也不知道谁是嫌犯。
我并不是质疑警方的能力,但以我这愚民的眼光,真的看不出何来NKRA指标显示我国是东南亚数一数二的安全国,更不明白我们的罪案率是否明显的下降?但以我愚民的智慧评估,我发现的是我们马来西亚的大都市,吉隆坡雪兰莪一带属于先进区,但为什么警方还是无能为力先发制人,先预防这些罪案的发生,而不是让罪案发生了之后才逮捕嫌疑犯。
这几天的报道,从惊吓,到用可悲的心态,再转为以平常心看待,这是非常不应该继续这样。难道我们人民真的没有任何可以做到的吗?难道这就让这些案件历史性的重复?下一个会轮到谁?你的母亲?你的姐妹?你的太太?你的女儿?你的女友?
下一个最有可能就是轮到你。
2012年6月11日 预防胜于治疗而发表